
作創作歌手這份工作,每個月大概可以讓我賺三萬元。
我從小到大都住在家裡,所以三萬元完全是實拿實花,
純粹供應我個人的生活水平。
三萬元是一種粗略平均,
正確來說有的時候是高過,當然有的時候是少於,
但基本上一直是差不多的。
一個每個月把三萬塊花在自己身上的人,
有什麼資格討論花最少錢得到最大滿足?
故事是這樣的!在上個月(2010年6月)五號,
(其實正確來說是十號)領到了我上個月的薪水,
恰恰三萬元。拿到三萬元的我,本來打了一個如意算盤,
在這個月中偷偷溜去香港,看一場演唱會,
順便在現在下殺很大的香港買一些衣服。
當初並没有覺得這件事有任何不妥。
這就是我的花錢哲學,用三萬獲得最快樂的生活!
我心想,又不是去東京那種物價貴死人的地方,
不過就是去現在促銷的香港,怎麼想都划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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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聽別人對我說一句話,作你這行的,必須在短時間內裡累積財富,因為舞台不是一輩子都能站的。
對於這句話我有幾個疑慮:
1.我懷疑講這句話的人,真的明白我在作哪行?
明白我的工作的錢從哪裡來?明白我的工作性質?
2.我思考講這話的人所謂的短時間是指一年?兩年?十年?二十年?
畢竟我未知的一生來說,怎樣可以稱之為短時間?
3.我不懷疑講這話的人所指的舞台是什麼,而且我也認同舞台上的確是不能站一個老太太,
但誰知道日後我人生的舞台在哪?
好吧!我承認我嘴硬!講這話的人也不是什麼意料外的人,不就是我最可愛的家人嘛!
對於家人的好心關懷,積極規勸我找一份安分的工作,
似乎往後人生就可以一歩一腳印,在社會上安身立命。
我基於一些倔強,和一些莫名的驕傲,相信音樂可以讓我活下去。
在未來的漫漫長日,就算永遠沒有紅到發紫,
我總以為好好做好的東西出來,就足以讓我生活,
就好像作一些樸實的小吃,衛生簡單,
一個小小攤位後面倒也可以維持一個家庭的生活。
於是我曾經對我最親愛的爸爸大放厥詞。
我說:人沒有怎樣是過不了的,只是看你怎麼過而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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